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学术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:050101
发布时间:2022-06-15 浏览次数:0次
一、学科简介:
文艺学学位授权点由著名文艺理论家冯健男教授牵头创建,于198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,1996年被河北省教育厅批准为省重点学科,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。自创建以来,经过几代学人的不懈努力,该学科已经成为河北省文艺理论研究的重镇,并在国内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,形成了学术梯队合理、研究方向齐全、学术水平较高、发展势头强劲的良好格局。
该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15人,包括教授7人,副教授3人,讲师5人;博士生导师4人,硕士生导师10人;14人具有博士学位,分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、武汉大学、山东大学、南开大学、首都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。近年来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9项,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,在《文学评论》《哲学研究》《文艺研究》《文艺理论研究》等期刊发表论文150余篇,出版学术专著、译著19种。获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9项,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。
目前设有基础文论与文艺美学、中国古代文论、西方文论三个研究方向,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特色。
二、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
1. 培养目标
本学科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在专业上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、坚实的理论基础、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文艺理论专业人才。
2. 基本要求
要求博士生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,能够追踪学术前沿开展创新性研究,勇于独立思考与探索创新,有严谨的治学态度、良好的学风与文风。具有系统扎实的美学、文艺学专业知识与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、写作能力,能胜任高校教学、编辑出版、相关科研与其他工作。同时要求博士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,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。
三、培养方向与特色
1.基础文论与文艺美学
本方向的研究特色是:以基础文艺理论研究为依托,以马克思主义经典文论研究为引领,以中西文论比较研究为双翼,以应用文艺批评、文化研究以及媒体研究为延伸,形成了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。
2.中国古代文论
本方向的特色是:立足于当下语境展开与古代文论的精神对话,既注重以细读的方法敞开经典文本的真义,又努力通过创造性的阐释实现古代文论思想的现代性转化。
3.西方文论
本方向侧重西方古典文论和20世纪西方文论的最新进展,强调在细读文本的基础上实现“内部研究”与“外部研究”、“微观研究”与“宏观研究”的融通。
四、学制和学习年限
全日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,学习年限为4至6年。博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,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为2-3年。博士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,准予提前1年毕业。
五、培养方式
1.采取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。导师组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及其他高水平的教师组成。博士生的日常学习、选修课、论文写作等由导师个人负责;学位课、综合考核、论文开题、论文检查、论文答辩等,由导师组统一安排。
2.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,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,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,拓宽知识面,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 根据本学科的特点、学位论文知识结构的需要和个人实际情况,开设一些必要课程,拓宽博士生的专业知识。要求博士生重视科研信息,掌握学科最新研究成果,能够独立进行创新性研究。
⒊采用讲授、自学、课堂讨论、专题报告、写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进行课堂教学。提倡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。教学中既要使博士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,又要使他们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。课程教学应注重实效,严格考核。
六、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
1.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。学术学位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,不超过24学分。
2.1学分一般为16-18学时,教学周为16周,第17、18周为复习周或课程论文撰写周,第19、20周为考试周或课程论文提交周。
3.博士生课程学习一般安排1-2个学期内完成。
4.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。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程、学位核心课程、学位专业课程。学位课程成绩70分为合格线,非学位课程成绩60分合格线。
5.各方向课程设置具体情况如下:(详见附表1-3)
附表1: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
(文艺美学方向)
附表2: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
(中国古代文论方向)
附表3: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
(西方文论方向)
七、必修环节(详见附表4)
附表4: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设置要求
八、中期考核
1、综合考核
在博士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,导师组将通过笔试、口试等方式,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课程学习、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。考核合格者,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阶段。
2、博士论文开题:
第四学期中,导师组组织博士论文开题。论文开题通过者,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。
3、博士论文工作检查:
第六学期中,导师组检查博士论文进展情况。符合论文开题及其他有关要求者,方可继续进行写作。第七学期中,导师组集体检查博士论文初稿;第八学期初,检查定稿。导师组通过后,方可提交答辩。
九、科研与学位论文
1.科研要求
博士生须在申请学位论文校外评阅前,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并以太阳成集团tyc9728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属本学科、专业领域的2篇高水平代表性论文,或出版个人专著1部且有1篇高水平代表性论文。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顶尖刊物论文,不受数量限制。
2.学位论文要求
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。
博士学位论文须达到《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位授予细则》、《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位论文编写规则》、《太阳成集团tyc9728关于TMLC系统检测结果处理规定》等文件中的具体要求。
一般在第八学期末组织答辩,答辩通过,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者,方可授予博士学位。